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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第九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 十佳法律顾问、优秀法律顾问推荐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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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0-16 16:2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事业法律工作人才的培养,全面提高交通企事业合法合规素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第九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十佳法律顾问、优秀法律顾问”的推荐活动(以下简称“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推荐活动在“交通行业企业管理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批准设立的评审机构、该机构设在中交企协)领导下进行,由中交企协法律工委承办。

二、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协会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推荐办法(见附件),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办法”的要求,积极踊跃参加推荐活动。

三、“第六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第九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展示大会”拟在2019年第四季度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会议期间,将向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等,颁发奖牌证书。

四、为加大宣传和推广学习力度,协会将选择部分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在行业权威媒体上予以报道宣传。同时,将编印“推荐活动事迹汇编”,供各单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

五、这次推荐活动,是鼓励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提高交通运输企(事)业防范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一项为会员单位和行业服务的重要公益活动,凡自愿参与推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六、请各单位和个人根据“推荐活动的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填写《单位申请表和个人推荐表》(见附件),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电子文本各一份。纸质版于2019年9月30日(递交材料日期延后到10月30日)前以快递的形式报送中交企协法律工委(以邮寄日戳为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cemlaw@sina.com。邮件主题栏注明推荐单位名称和推荐项目。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西园222楼602     

邮编:100102

联系人:窦雪松13901070143         

联系电话:010-62110858/67716602     

传   真:010-67716602转809

   

附件:《第六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第九届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推荐办法、推荐表》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盖章)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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