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信息交互平台、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高速公路运营服务工作委员会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人物并防” 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0-08-27 16:29来源:交通运输部

8月27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的相关进展情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此外,孙文剑透露,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制定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措施,指导行业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全面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孙文剑表示,近期,我国部分地方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阳性,交通运输部将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冷链物流相关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物流渠道疫情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部重点采取了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严格运输装备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强化国际冷链集装箱运输管理,全力做好冷链货物运输船舶、车辆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的厢式、集装箱,在每次装载货物前要重新对厢体内外部进行消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推动建立冷链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人员自身安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对冷链物流一线人员的个人防护,原则上,各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的作业场所及工作区域入口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直接接触进口冷藏集装箱或者冷藏货物的物流一线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至少应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一线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三是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支撑。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港口企业、货运场站要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冷链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

此外,孙文剑介绍,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制定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措施,指导行业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全面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运营维护  北京海德信达文化发展中心
通信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E座  邮编 100043
声明:本网转载文章内容均来自于公开渠道,仅供交流学习,文章只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