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案总金额高达18.8万余元的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诈骗案,在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此案为全国高速公路实现“一张网”后,江西首例通过换卡逃费的案件。
【案件回顾】
团伙作案,“换卡”“换车牌”偷逃通行费18万元
自2020年5月6日高速公路恢复正常收费时起,5名被告人驾驶多辆车牌赣C开头的六轴半挂车,频繁往返于江西省樟树市周边收费站与广东省境内收费站,通过途中“换卡”“换车牌”的方式,人为缩减收费行驶里程,达到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目的,存在严重逃费嫌疑,逃费金额合计188059元。因涉嫌金额较大,赣粤高速南昌南管理中心立即向樟树市公安局报案。7月10日至12日,在多方统筹协调、严密布控下,经过72小时连续缜密侦查、蹲点守候,成功拦截3辆涉嫌“买短跑长”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
【案件审理】
5名被告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3万元
法庭上,涉案的驾驶员陈某、肖某、黎某等5名被告人均对逃费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经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相关情节,遂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肖某、黎某3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3万元不等;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张某2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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