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 张雅萍
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和文化沉淀,是一个人情社会,依法治国的提出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1979年,有学者第一次使用“依法治国”的概念,引发了长达近20年的法治好还是人治好的争论。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来之不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来之不易。
法治的思维和理念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同的思维方式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处事方式、执法方式、决策立法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等。我们党要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良法善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明确要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到现在,面临许多深层次矛盾、复杂问题、敏感问题,如何用法治方式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面对突发疫情,如何敏锐地预判制度短板和法律风险并及时应对,就是对我们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
研究机制并有效建立机制是立法者一项非常重要的使命。我们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交通运输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让法治真正成为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使行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迈向良法善治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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