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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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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23 16:46来源:江苏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

江苏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文件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要求,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江苏高速营运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苏市监规〔2020〕4号)相关规定,江苏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团体标准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服务行业,协同发展。立足高速公路行业发展需求,着眼提升团体标准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根据《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标准研制,加强智慧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综合交通枢纽运营服务、设施设备本质安全、应急救援和应急运输、绿色交通领域等重点标准修订。

2.创新驱动,突出重点。申报项目技术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要处于所涉领域先进水平,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申报项目有前期研究基础,在经济上合理可行。申报项目可以聚焦5G、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新基建、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制定先进适用行业发展团体标准。

3.协调一致,编写规范。标准内容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相协调配套。标准草案编写符合团体标准编写要求,内容全面,结构清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范围

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以推动高速公路营运管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申报经营服务、安全应急、调度指挥、智慧交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标准,填补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空白,更好地满足安全、畅行、绿色、服务的万亿综合交通产业集团建设需要。

三、申报要求及相关说明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2.申报团体标准需要2家及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发起。标准起草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关的业务能力,主要编写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的规则,具备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技术问题的专业能力。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3.标准编制及出版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或由起草编制单位共同承担,且申请前已落实项目预算,以保障标准编制工作能按计划完成。

4.申报项目应在技术、管理、服务、产品等方向具备广泛的应用需求。标准中的关键技术、重要指标、有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做实例支撑。

5.为保证协会团体标准编制质量,协会负责牵头对通过立项的标准制修订过程开展相关管理和咨询服务,并签订有关合同,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编制文件。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江苏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将标准立项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五、时间要求和联系方式

项目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联系人:王冲

电话:13655167678

邮箱:71592442@qq.com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189号。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江苏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 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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