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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乱入行人”竟然是为了“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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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4-21 09:04来源:中国铁建昆仑集团重庆运营总部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式管理,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一旦上高速,将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危险,直接威胁生命安全,也会给过往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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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铁建高速监控调度中心监控员胡雪接到事件检测报警,经过确认发现在渝筑高速进城方向大兴隧道,有一名背着背篓手持月牙形镰刀的老年人,在隧道行车道边缘行走情况十分危险,监控班组立即按照处置流程,通知交巡警、路巡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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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大厅,监控员们利用视频图像跟踪行人走向,但很快老人的怪异举动引起了怀疑,只见他边走边用手中的镰刀撬动隧道路沿石上的反光标志,然后捡拾到背篓内,监控员当即将最新情况告知处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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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控中心的远程指挥调度下,交巡警、路巡队员很快便找到这位老人及时将其带至应急车道护栏外,经过现场核实,发现他的背篓里一共有44个反光标志,准备当作废品出售而获利,工作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查勘和取证,并在确认证据后联系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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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针对行人上高速行为交巡警万盛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针对其盗窃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行为,将情况、证据移交綦江区永桐派出所,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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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再次提醒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千万别拿生命“走捷径”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附着式轮廓标主要用作隧道、桥梁、迂回的道路等路边标志,夜间反射光线均匀,不眩目,起到诱导驾驶员正确行车方向的作用,属于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盗取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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