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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或调整:不再“计重”只看“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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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2-11 10:26来源:湖北日报

12月10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湖北省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定于2019年12月23日在武汉举行,为期半天。听证方案要点为统一车型分类、调整货车计费方式。

据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负责人透露,此次听证方案中的“调整货车计费方式”,是指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原则是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平移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客车调整1类和2类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8座和9座客车由2类调整为1类;货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分类。

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实施后,高速公路同样的车流量总体通行费用将与改革前持平,但满载率低的货车通行费会有所上升。

根据该公告,本次听证会参加者包括消费者11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2人、专家学者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1人,4名听证人分别来自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协会和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另有5名旁听人。

此次听证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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