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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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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8 15:00来源:交通运输部

1月28日(周四)下午14:00,交通运输部将举行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为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当中的支撑保障和先行作用,交通运输部近期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应当遵循“当好先行、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系统观念、安全发展”的原则,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成果,把握节奏、优化结构,内提质效、外保安畅、内外连通,着力“强网络、建体系、抓创新、促开放、优治理”,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现代化高质量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形成,现代交通物流体系加速完善,交通运输跨界跨业融合深度发展,交通运输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升,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快建立,交通运输成为形成完整内需体系的坚实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纽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保障基石,交通运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保障和先行作用充分发挥。

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交通运输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纽带和基础支撑。因此,围绕上述目标,指导意见围绕扩大循环规模、提高循环效率、增强循环动能、保障循环安畅、降低循环成本5个方面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网络”,主要是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扩大循环规模。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提升城市群、都市圈交通承载能力,推动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综合交通枢纽提档升级,促进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格局,稳定和拓展交通投资空间。
  二是“建体系”,主要是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提高循环效率。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推进交通物流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农村物流、城市配送等专业物流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
  三是“抓创新”,主要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循环动能。推进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培育交通运输产业链优势。
  四是“促开放”,主要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循环安畅。建设面向全球的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安全可靠的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提高国际运输应急处突能力。
  五是“优治理”,主要是优化政府治理,降低循环成本。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治理高效能。

为了有效保障《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开花结果,交通运输部主要在三方面做出安排。

一是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提出2021年至2023年交通运输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扩大循环规模、提高循环效率、增强循环动能、保障循环安畅、降低循环成本5个方面的20项具体任务具体细化形成了48项重点开展的工作清单,同时明确责任单位,扎实推进。
  扩大循环规模方面,三年行动计划在指导意见确定的6大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了11项重点工作,明确提出要推进川藏铁路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畅通扩能,推进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高等级航道建设等,还提出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重点,引导推进40个重大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等多项重点任务。
  二是强化规划政策支持。指导相关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纳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考虑和谋划,加强规划对接和政策支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特别对于各地符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重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将按程序纳入交通强国试点来予以指导推进。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是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需求,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交通系统劳动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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