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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管理中心下属3家单位顺利通过“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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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23 11:31作者:胡雪羽来源: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公布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查结果的通报》(浙文明〔2021〕2号),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绍兴管理中心下属原绍兴管理处、甬金管理处、新昌管理所顺利通过复评,继续保留“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省级文明单位由浙江省文明委组织评选,每三年评选、复查表彰一次,在授予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种荣誉称号中,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评价最高的荣誉称号,是一块“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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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绍兴管理中心坚持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注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自取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后,不断创新创建工作方式、丰富创建工作载体、拓宽创建工作覆盖面、统筹创建工作规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及集团公司“争做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努力在锤炼品德修为上争做一流、在加强企业党建上争做一流、在优质经营服务上争做一流、在履行社会责任上争做一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培育优良家风、涵育优良企风、践行优良作风,树立优良新风,充分展示国企担当,为浙江当好“重要窗口”和集团公司争做“世界一流企业”贡献基层文明力量,绽放文明风采。

文明提升无止境,深化创建不停步。下一步,绍兴管理中心将以此为新起点,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以更高追求、更高标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效,全系统、全方位打造“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第一品牌”,为“当好交通发展先行官”贡献“硬核”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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